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| 专项监督护粮安
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
跳出历史周期率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性问题
 ·[视频]九霄逐梦,看今朝!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.. ·[视频]汪公馆里的“伪装者”(上) ·[视频]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 ·[视频]中国科学院与“两弹一星”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.. ·[视频]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·江河见证丨守护好“中.. ·[视频]潜伏敌营的“佩剑将军”(上) ·[视频]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 ·[视频]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 ·[视频]天宫TV | 光耀天际,见宇宙之美 ·[视频]无名者之歌 ·[视频]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! ·[视频]速看!防间保密微视频《消失的“她”》 ·[视频]先睹为快!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~ ·[视频]天宫TV |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.. ·[视频]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 ·[视频]首个全国生态日|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! ·[视频]提前184天!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 ·[视频]案例展示|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 ·[视频]消失的他,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….. ·[视频]激情燃烧的岁月丨《飞航印记》第3集

三部门组织开展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

发布时间:2024-06-25  来源:“工信微报”微信公众号  字体大小[ ]

  工信部等三部门组织开展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

 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,组织开展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。行动实施周期为2024年6月—2025年6月,将促进国家高新区、高校和企业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,围绕成果转化、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开展深度合作,建立精准对接渠道,构建长效合作机制,落地一批科技创新成果,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难题,输送一批优质科技人才。重点任务包括实施成果转化对接行动、实施联合技术攻关行动、实施产教融合育才行动等三个方面。

 

关于开展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的通知

工信厅联规函〔2024〕240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、教育、科技主管部门,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,各有关高校:

  为促进教育、科技、产业深度融合,推动国家高新区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的高校开展高水平合作,服务企业创新发展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联合组织开展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,促进国家高新区、高校和企业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,围绕成果转化、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开展深度合作,建立精准对接渠道,构建长效合作机制,落地一批科技创新成果,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难题,输送一批优质科技人才,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,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、推进新型工业化、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。

  二、重点任务

  (一)实施成果转化对接行动。各地教育、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,遴选高校优质科技成果,形成成果转化清单。各地国家高新区管理部门组织国家高新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,结合成果转化清单,联合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展成果展览、项目路演、颠覆性技术大赛等对接活动,邀请园内企业、金融机构、中介机构等积极参与。鼓励国家高新区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形成长效合作机制,加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化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。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指导国家高新区联盟、国家大学科技园联盟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组织开展系列跨区域成果转化对接活动。

  (二)实施联合技术攻关行动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面向优质企业征集技术攻关需求,结合产业基础再造工程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等要求和产业实际发展需要,以“揭榜挂帅”形式面向国家高新区、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布技术攻关清单。国家高新区、国家大学科技园组织园内企业联合高校、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共同“揭榜”,开展技术攻关,各地工业和信息化、教育、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协调保障。

  (三)实施产教融合育才行动。各地国家高新区、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部门组织国家高新区、国家大学科技园梳理园内企业人才需求,发布人才需求清单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高校选派人员赴企实岗锻炼,承担科技副总、技术顾问等技术职务和科研助理等工作岗位,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,参与联合研发项目等。鼓励国家高新区组织园内企业加强与高校合作,共同探索“企业出题、师生共创”的新机制,实施项目制教学,建立根植于一线创新企业真实应用场景的体系化创业教育体系,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卓越工程师、大国工匠和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后备力量。

  三、工作步骤

  (一)制定计划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、教育、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国家高新区、高校开展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。每家国家高新区、国家大学科技园组织或参与至少一项上述合作行动。鼓励多地联合开展跨区域合作。各项合作原则上以“‘百园百校万企’创新合作行动——具体名称”命名。请各地国家高新区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行动计划,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(模板见附件1,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huye@miit.gov.cn)。

  (二)组织实施。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实施周期为2024年6月—2025年6月。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定期邀请重点国家高新区、高校和各地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,组织联合调研,跟踪进展成效,交流经验问题;建设“百园百校万企”信息共享平台,组织各地依托平台共享成果转化清单、技术攻关清单、人才需求清单,更新合作进度,汇交合作成果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、教育、科技主管部门定期开展进度跟踪和成果归档,做好组织调度和资源保障工作。

  (三)总结评估。请各地国家高新区主管部门牵头,分别于2024年12月、2025年6月前开展行动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,并形成评估报告(模板见附件2,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huye@miit.gov.cn)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。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教育部、科技部组织遴选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典型案例,对园区特色做法和产教合作模式予以宣传推广。有关结果和成效将纳入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。

  附件:

  1. 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模板

  2. “百园百校万企”创新合作行动评估报告参考提纲
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
教育部办公厅

科技部办公厅

2024年6月24日

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(华声国际大厦)1层 1 2 1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